來源:本站原創 發布:2021年12月2日
高處作業吊籃操作工培訓考證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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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作業吊籃操作工懸掛機構架設于建筑物或構筑物上,提升機驅動懸吊平臺通過鋼絲繩沿立面上下運動的一種非常設懸掛設備。高空作業吊籃是用特制鋼絲繩從建筑物上,通過懸掛機構,在爬升式提升機的作用下,使懸掛吊籃沿立面上下移動的一種比較特殊的建筑施工用工機械的工作人員。
吊籃的一般要求:
1)正常工作環境
(1)環境溫度:-20℃~+40℃
(2)環境相對濕度不大于90%(25℃)
(3)電源電壓偏離額定值±5%
(4)工作處陣風風速不大于8.3m/s(相當于5級風力)
2)建筑設計相關要求
(1)建筑物或構筑物支承處應能承受吊籃的全部重量。
(2)建筑物在設計和建造時應便于吊籃安全安裝和使用,并提供工作人員的安全出入通道。
(3)樓面上設置安全錨固環或安裝吊籃用的預埋螺栓,其直徑不應小于16mm。
(4)在建筑物的適當位置,應設置供吊籃使用的電源插座。
(5)應向吊籃使用者提供吊籃安裝的有關資料。
3)吊籃要求
(1)吊籃在動力試驗時,應有超載25%額定載重量的能力。
(2)吊籃在靜力試驗時,應有超載50%額定載重量的能力。
(3)吊籃額定速度不大于18m/min。
(4)手動滑降裝置應靈敏可靠,下降速度不應大于1.5倍的額定速度。
(5)吊籃在承受靜力試驗荷載時,制動器作用15min,滑移距離不得大于10mm。
(6)擦窗機在額定載重量下工作時,操作者耳邊的噪聲不應大于85dB(A),機外噪聲不大于80dB(A)。
(7)吊籃上所設置的各種安全裝置均不能妨礙緊急脫離危險的操作。
(8)吊籃的各部件均應采取有效的防腐蝕措施。
4)可靠性要求
(1)吊籃承受額定載重量時,提升機應正常工作3000個循環次數,首次故障前工作時間不少于0.5t0(累計工作時間),平均無故障工作時間不少于0.3 t0,可靠度不低于92%。
(2)手動提升吊籃承受額定載重量時,提升機應能正常工作500個循環次數。應無斷裂、明顯磨損,當提升機變換運行方向時,制動器應起作用。
5)吊籃平臺的要求
(1)吊籃平臺的結構應能承受2倍的均布額定載荷,出廠前必須做負載試驗,并應檢查焊縫是否開裂和螺栓是否有松動現象。
(2)吊籃平臺主要受力構件的焊縫必須進行質量檢驗,保證焊縫達到設計要求。
(3)吊籃平臺的底板必須有防滑措施。
(4)吊籃平臺與提升機構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動現象,并應經常檢查。
(5)吊籃平臺內應設有安全帶和工具的掛鉤裝置。
(6)吊籃平臺內最小通道寬度不小于400mm,底板有效面積不小于每人0.25m2。
(7)吊籃平臺上須裝有固定式的安全護欄,靠建筑物一側的高度不小于800mm,后側及兩邊高度不小于1100mm,護欄應能承受1000N水平移動的集中載荷。
(8)吊籃平臺安全護欄所有構件應光滑、無毛刺,安裝后不應有歪斜、扭曲、變形及其它缺陷。
(9)沿吊籃平臺底板四周應裝有高度不小于100~150mm的擋板,擋板與底板間隙不得大于5mm。
(10)吊籃平臺應有在建筑物表面滑動的導輪或配備緩沖裝置,保證吊籃平臺的穩定,以避免與墻面撞擊。
(11)吊籃平臺如果裝有門,其門不得向外開,門上應裝上電氣聯鎖裝置。
(12)吊籃平臺正常運行操作裝置應安裝在吊籃平臺上,并且要選用可點動和連續手按及不受氣候影響的電氣設備。
6)安全保護裝置的要求
吊籃一般須配備制動器、行程限位、安全鎖等,并必須經檢驗合格才能安裝。
(1)制動器
吊籃制動器必須符合8.7、8.7.1、8.7.2、8.7.3的要求。
(2)行程限位
1.吊籃必須裝上下限位開關,以防止吊籃平臺上升或下降到端點超出行程的范圍。
2.行程限位裝置的安裝方式須是以吊籃平臺自身直接去觸動。
(3) 安全鎖
1.吊籃上必須裝有安全鎖,并在吊籃平臺懸掛處增設一根與提升機構上使用的相同型號的安全鋼絲繩。每根 安全鋼絲繩上必須有不能自動復位的安全鎖。
2.安全鎖應能使吊籃平臺在下滑速度大于25m/min時動作,并在不超過100mm的距離內停住。
3.安全鎖的動作要靈敏,工作要可靠,并需經嚴格的檢驗和試驗,不合格的產品不準裝配和出廠,安全鎖必 須在有效期內使用,超期必須由專業廠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4)必要時吊籃上須有防傾斜裝置。
(5)吊籃上宜設超載保護裝置。